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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世界日报记者鲍广仁洛杉矶报导】委托他人申办留学签证,消费者应当心合约条款暗藏玄机,小心当事人拿不到签证,要求退款被拒,移民服务公司还说是根据合约行事。
家住橙县的唐太太花一万元为她在中国的侄女办留学,但未拿到签证,因此要求某移民服务中心退款,但该中心以合同上写明须“多次签证”被拒才可退款为由,拒不退款,为此向本报投诉。但这家移民服务中心负责人唐小姐则表示,事先双方有合同,她是按合同办事。
据唐太太表示,她在华文报纸上看到办留学的广告后,向唐小姐打电话,要求为她在广西的侄女办留学。唐小姐向她收头款2500元。大约一周左右,唐小姐便搞定洛杉矶加州州立大学的录取通知及I-20签证表格。在取录取通知书时,唐太太再付3360元。
但唐太太的侄女到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签证时被拒签。为此唐太太要求按合同,退回已经缴给该服务中心的五千元。但该服务中心以合同上写明,须经多次签证被拒后,才可退款。现在唐的侄女仅试着办理签证一次,因此不同意退款。
唐太太表示,她侄女到广州签证当天,排了几个小时队,上午拿到签证的仅有两人,因此感到再去签证成功的希望非常渺茫,而从广西到广州签一次证,吃住等开支很大,侄女明年要考大学,因此不想再浪费时间去签证。要求退款应该是合理的。
但移民服务中心的唐小姐6日上午答覆本报的询问电话中表示,合同上讲的是多次签证被拒才可退款,“我们按合同办事”,并表示,她不想就此事多讲什么。在说过“我们不接受记者采访”后,就将电话挂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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